一、楼王镇盐金线路段宣传品增补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楼王镇盐金线路段宣传品增补清项目
二、江苏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楼王镇盐金线路段宣传品增补清项目。
3.2招标范围:楼王镇盐金线路段宣传品增补清项目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3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境内。
3.4工程规模:约1.5万元。
3.5质量要求:合格。
3.6工期: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盐都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具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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