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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2023-05-3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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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六安市裕安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11000101530000100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乘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信德时代广场沿解放路10#楼商场内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保障区机关工作人员餐饮供应。

服务要求:

(一)从业人员:人员配备总数不少于31人(含),其中至少保证项目经理1人、主管2人、厨师长1人、厨师3人,其他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配置。店长须为专职人员,用餐时间全天在岗,负责职工食堂日常经营服务、团队人员的统筹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与采购方对接,满足采购方就食堂管理方面的各项要求。

(二)服务范围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实际要求配齐服务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并承担机关食堂20%水电费及全部人员工资、食材、副食品采购、燃气费、损耗物品的添置、食堂范围内建筑维护维修、厨房设施设备保养维修、消防、空调、电梯、弱电点餐支付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维护维修更新保养费用。

甲方购置的资产合同期内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按规范建立资产台帐,由于乙方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遗失或者其他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全部资产(见委托经营管理资产清单),由甲乙双方做好清单中资产交接手续。承包期结束后,乙方按资产清单将所有物品全部移交甲方,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按价扣除。

甲方将误餐补助,转入乙方针对本项目设立的专用帐户中,乙方按月提供餐卡月消费额确认单,经甲方核实确认后,乙方才能取用账户资金。同时本项目专用帐户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监管方案实施,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监管。

甲方有权成立机关食堂民主评议小组,对食堂饭菜质量、菜品价格、安全卫生、服务质量、职工满意度、财务收支等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各就餐单位征集满意度评价,按月考评。

甲方通过与乙方定期会商的方式,对机关食堂的经营提出评议、建议和指导,就涉及双方利益的所有事务进行讨论,共同为经营管理环境的不断改善创造条件。

加强餐饮管理,提高餐厅服务人员服务水平,加强餐饮中的菜系开发,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种,满足职工就餐和接待工作的需求。

作为政府机关食堂,需尽可能结合扶贫产业及当地优特农产品,优先从本区域内种养殖大户采购食材,将其体现在机关食堂的餐桌上。

选调优秀人才组成专门管理团队,结合机关食堂的实际,制定和建立运作标准和程序,对机关食堂进行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一层大餐厅全年工作日职工就餐,按周为职工用餐拟定菜品种类和价格,接受甲方监督审核,每周五公布下周菜品种类及价格,必须确保以成本价收取职工就餐费用。食堂超市提供的商品(主要是米面油等)在本地市场应具有可比性,不得高于同期同品种苏果超市的价格,接受就餐职工的监督。

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服务期限:3年,分三段(1+1+1),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个阶段经营(依据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且达到发包人内部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静芳、周本旺、杨佳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或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联系电话:0564-326198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

联系方式:0564-3301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

联系方式:0564-326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电 话:0564-3261987

六安市裕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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