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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和校园商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2023-01-04
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和校园商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类型:中标公告项目所属区域:新化县
交易大类:政府采购交易小类:服务类
内容

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和校园商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的委托,对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和校园商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采购评审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2-100

项目名称: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和校园商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包一:上个月营业额的23%,包二:80万元/年-90万元/年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9

开标、评标日期:2022年1230900

开标、评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评标情况

    包一:

排序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得分

评审结果

1

云南凯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个月营业额的23

94.41

第一名

2

湖南谷邦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上个月营业额的19.8

90.60

第二名

3

湖南百信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个月营业额的22

90.60

第三名

包二:

排序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得分

评审结果

1

六安市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828000.00/年

95.60

第一名

2

湖南百信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0/年

91.40

第二名

3

湖南同惠贸易有限公司

855000.00/年

91.10

第三名

三、中标标的情况

包一:

供应商名称

云南凯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尹仲驰 17670995555

供应商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西景盛典A幢1单位1201

中标金额

上个月营业额的23%

包二:

供应商名称

六安市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吉明明 13750849358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新街门面

中标金额

828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一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和校园商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为学校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的饮食服务,除一日三个正餐外,不准另外加餐供应。学校食堂不得出售烟酒及其他包装副食,不得对校外经营,也不得转包给其他企业和个人。服务范围包括学校食堂的学生餐厅、教工餐厅等。甲方对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和固定设备拥有产权,乙方对学校食堂场所及硬件设备拥有使用权。

2、服务要求

2.1、物资采购与价格控制:

①甲方对餐费标准和食材成本控制率拥有制定权,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餐费标准执行,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学校的任何管理决定。

②乙方制定食谱和开发产品,向甲方监管负责人提出采购计划,大宗食品(米、面、油、肉、蛋、豆制品等)和设施设备的采购,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③甲方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质量、价格进行评估,乙方主动配合,每月对食堂满意率进行测评,满意率不得低于80%,如满意率低于80%,第一次乙方根据测评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满意率低于80%,甲方有权建议乙方撤换经理,并视情节对乙方处以2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连续三次满意率低于8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务派遣合同

2.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卫生管理工作,做到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含附属洗碗池、下水管道的清理和疏通)达到相关卫生标准,用具整齐卫生,员工个人卫生整洁,无酗酒、抽烟、嚼槟榔等不良卫生习惯。因上级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卫生未达标受到处罚,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学校对乙方进行等额处罚。

2.3、食堂劳务团队配置

①劳务团队要求及人数。根据学校食堂过去运行情况,必须按相关规定配足配齐各个岗位所需人员(以工作人员比在校学生不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招聘,所聘的人员必须报校方备案,主动接受校方监管,但与学校无任何人事劳资关系。乙方聘用的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用工一个月内,乙方应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一切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学校现有的食堂员工,可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参与乙方的竞聘,经过乙方的岗前培训并合格,可录用,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乙方不予录用。

应按相关文件内容培训及管理员工,负责对聘用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培训,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证上岗,工作中造成伤亡事故,其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②工种设置。原则上要求按照工种(经理、质检、厨师长、厨师、技师、切配工、洗消员、保洁员、服务员)配置人员,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岗位人员数量。

劳务人员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并已取得健康证;具有相关业务合格素质;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45周岁以下员工不少于50%。

2.4、应严格依照学校规定的供膳时间供膳,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或延时开餐,否则每发现一次扣中标人违约金1000元。

2.5、在IC卡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食堂在经营时不得收取现金。如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扣中标人违约金500元。

2.6、定期做好防蝇、防蟑螂和灭鼠工作,置备好三防用具,费用由乙方负责。

2.7食堂安全、卫生与餐厨垃圾处理及排污:

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卫生管理工作,做到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达到相关卫生标准,用具整齐卫生,员工个人卫生整洁,无酗酒、抽烟、嚼槟榔等不良卫生习惯。因上级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卫生未达标受到处罚,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学校对乙方进行等额处罚。

蔬菜加工、餐具洗消的流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所采购的食品及佐料调味品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每月应提供疏菜、瓜果等鲜菜的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报告。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腐烂、无异味。凡因食品加工不规范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且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②保障餐厨垃圾斗及周边卫生。

③每月月假清理一次沉油池及排污管道,每期放假及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保障排污系统通畅和周边卫生。定期做好防蝇、防蟑螂和灭鼠工作,置备好三防用具,费用由乙方负责。

2.8.封闭式管理为学校管理方式,学校不保证在校用餐学生人数,中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不诚信履约。中标人需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学校配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食堂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

2.9.以上要求及未尽事宜如果与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娄底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娄教发(2020)10号】相互抵触或矛盾时,以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娄底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娄教发(2020)10号】的规定为准。

3、项目特别说明

3.1.服务准备及进场时间:从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进场做好前期工作;

3.2.服务绩效考核: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3.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4.甲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行政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乙方的经营管理、食品安全、餐饮质量、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派出的学校食堂业务主管,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年富力强(男在60岁以下、女在55岁以下),有健康证,受过专业的餐饮服务培训,有多年的学校食堂管理经验和业绩,管理能力强,有较好的声誉(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途更换食堂业务主管要与学校协商报备。乙方所派出的管理团队接受甲方监管和履行相关目标责任。

3.5.乙方为学校食堂购买保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餐饮及场所责任保险,并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一切义务与责任,在经营管理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市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包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和校园商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1、面积:校园内老校门口处三间教室加两间小房子,装修时不允许改变房屋结构,具体以看现场为准,甲方只向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超市中一切设施设备(包括装修、货架、空调等)和货物均由经营者自备。

1.2、采购预算范围:80万元/年-90万元/年(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范围,否则投标无效)

1.3、经营范围:适合学生的文体用具(不得销售图书和音像资料,严禁向学生出售不良书刊、书、器具、音像制品、纸牌等),副食品(烟、酒、槟榔、辣条、半成品及自行加工食品等影响学校环境卫生的商品除外),日杂百货(严禁出售烟花,炮竹、金属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只能经营非加工类食品,且不允许超出学校提供的经营场地经营,乙方负责门前三包。

1.4、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现有在校生55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

1.5、该项目通过政府交易中心公开向社会招标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人中标后须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校园商店管理的通知》(新食安办发【2017】11号,详见附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精神,服从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完成各项任务。

1.6、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费用及税金自理。

1.7、本项目不得转包给其他企业和个人。

2、承包方式

2.1、日常经营及配套服务承包。

2.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2.3、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格即为全年承包服务费。

3、结算管理

3.1、经营期间超市收银采取刷卡消费。

3.2、承包人经营本项目期间发生的水、电(水、电费用标准由甲方根据现行价格确定)、劳务费、设施设备购置费、维修费、保洁费、内部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相关要求

4.1、校园商店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实行微利销售,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销售与学生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主。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向学生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如香烟、酒等),不得采取诱导的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如采取摸奖、提供诱导信息等),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在校园内强行向学生推销商品。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同品牌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外超市价格,一经发现须立即整改到位。要建立消费安全承诺制度,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舒心、安全的校内购物环境。

4.2、学校配备管理人员,对校园商店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要加强管理,每周进行1次以上的例行检查,每次检查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并在每月底将本月的检查情况汇总整理上报学校后勤处,由后勤处汇总存档,以便有关部门检查。

4.3、承包商不得改变学校房屋建筑的结构及消防安全等要求;引进连锁超市经营管理方式。

4.4、由承包人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享有经营效益,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主履行本项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承包人经营本项目期间的全部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5、学校办公、教育教学所需的所有物品、设备、材料等,由学校自行采购,商店不能干涉。

4.6、中标人为校园商店购买保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场所责任保险,并承担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一切义务与责任,在经营管理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市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4.7、中标人应该诚信经营,负责处理校内外涉及商店承包经营的相关矛盾。

4.8、封闭式管理为学校管理方式。

5、从业人员管理

5.1、用工须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于劳务纠纷引发的各类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2、所有从业人员须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经体检取得健康证。

5.3、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接受学校监管,认真接受培训,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5.4、从业人员的住宿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6、安全管理规定

6.1、认真遵守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防火、防盗、防事故,预防和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2、认真管理职工,及时进行劳动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6.3、实行安全责任总承包。发生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独立承担。

7、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7.1、学校投入的设施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维护、巡检、保修,损坏或丢失由承包人自行修复或赔偿。

7.2、中标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维护、巡检、修复、保管,合同期满后甲方不予接收,且中标人需无条件退出。

7.3、房屋固有设施不得擅自更改。若因操作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上报学校,经学校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8、其他规定

8.1、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8.2、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前终止合同,学校所收的承包服务费不予退还。

8.3、经营合同到期,承包人不得破坏、拆除、损毁已投入的设施设备和装潢改造,只能自行处置非固定设备。

8.4、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承包人无偿退出:

1)、发生食物中毒,经职能管理部门鉴定与超市有关。

2)、超市发生火灾,责任在承包人。

3)、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相关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4)、承包人在本项目经营期间违法,受到我国司法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处理。

5)、因承包人擅自提高商品价格、出现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问题,导致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

6)、承包人转包本项目的经营行为。

7)、承包人不服从学校监管,或无故停止营业的。

8)、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违规行为。

8.5、校内外涉及商店承包经营的相关矛盾由承包方承担,自行处理。

8.6、合同期未满,学校由于校园基本建设、拆迁等原因需要商店搬迁,学校应提前另外安排经营场地。

8.7、以上要求及未尽事宜如果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校园商店管理的通知》(新食安办发【2017】11号)相互抵触或矛盾时,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校园商店管理的通知》(新食安办发【2017】11号)的规定为准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振红、刘琳、谢令彬、梁叶青、谢永松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包一:湖南辰润商贸有限公司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包二:湖南辰润商贸有限公司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化县楚怡工业学校

2)地 址:新化县上梅镇坪山垅社区

3)联系人:康先生

4)电话:13907382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5273896266

3、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1)监管部门:中共新化县纪委新化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电话:0738-3263509

发布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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