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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 2024-05-14

一、采购代理编号:05-07-04F-2024-D-E09879

二、项目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39万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服务内容:

采购人现有空调约3562台(院本部2774台,金园校区379台,东墩校区237台,新津校区172台),其中542台空调仍在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硬件设备维修由原空调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除上述542台空调之外的其他空调维修和保养属于本项目采购的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服务期限:

1+1年,即基本服务期为一年,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组织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中符合要求,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通过则合同终止。若因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需要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协商解决,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有损采购人的权益,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年度服务质量考核以4个季度考核总得分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分数,1年基本服务期内,有两个季度的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则为合同服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进行项目招标。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质量考核表》。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应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到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的,进行竞争性磋商,若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采购失败。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15日起至2024年0521(工作日), 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4楼405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八、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仅在在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2709时30分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公诚咨询405室

联系人:汤先生、张小姐

电话:0754-88575991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号:3110910037672409879

采购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联系电话:0754-83582524

采购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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