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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国道仪征服务区停车广场维修工程

· 2022-08-22

328 国道仪征服务区停车广场维修工程(328GD-YZFWQ-SG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8 国道仪征服务区停车广场维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328国道仪征服务区停车广场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扬公路设施(202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养护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28 国道仪征服务区,位于 K343+300 处,分南、北两区,沿 328 国道公路两侧梯形对称分布。

本项目为服务区停车广场维修工程,项目主要工程规模主要包括:1、服务区贯穿道路及停车广场维修总面积约为 10203 平方米;2、场地抬高后周边排水边沟抬升共计 416m;3、场地内检查井抬升加固合计 6 座;4、维修路面周边缘石恢复合计 581m;5、服务区内部交安设施完善(新建波形梁护栏 194m;车位数量显示系统、示警桩、标志标线恢复等)。

维修方案

维修范围内现状路面平均铣刨约28cm厚至路面底基层顶,根据竖向设计采用水泥稳定碎石调坡,然后其上铺筑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分两层实施),基层顶设置乳化沥青封层,铺筑8cmSup-25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 级70号石油沥青、石灰岩)+乳化沥青黏层+4cmSup-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沥青、玄武岩)。

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面整体维修、附属设施完善等施工及缺陷期修复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2年9月20日~2022年11月1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质量要求:交(竣)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标段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7年8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标段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7年8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要求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且施工时满足沥青砼施工规范温度质量控制要求。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细料及基层回收料堆放场地必须有防雨设施;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含硬件设备并与招标人管控平台联网,相关费用含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合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在合理时间内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含平台服务费 200 元)元,图纸每套售价 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仪征分中心地址:仪征市万年北路101号

联系人:仪征分中心徐女士

电话: 18005256852

招标代理: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月座511

联系人:党工 刘工

电话:18952730222 13511754259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2 年8 月22日 9:00 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 17:3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上午 10:00 时整。

具体报名程序为:

a、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14日上午 10:0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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