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3年12月11日 发布了2023-JQ05-F1509某系统及通信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3-12-12,更正为:2023-12-27。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12-18,更正为:2024-01-03。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01-03 08:00:00,更正为:2024-01-18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3 09:30:00,更正为:2024-01-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1-03 09:30:00,更正为:2024-01-18 09:30:00。
组织第二次踏勘
踏勘时间:2024年1月4日,9点
踏勘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31303568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身份证原件。
现场踏勘领取技术参数,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现场踏勘时申领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以现场踏勘时申领的为准。
该项目现场申领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的实质性内容存在差别,以现场申领的技术参数为准。
(第一次报名有效,可以参与投标,第一次未报名的可参与本次报名,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6日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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