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办公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36-W1023
三、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985500元。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台式电脑 | 详见产品技术要求表 | 台 | 53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福建省福州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
2 | 笔记本电脑 | 台 | 22 | ||||
3 | 打印机 | 台 | 2 | ||||
4 | 服务器 | 台 | 1 | ||||
5 | 系统软件授权 | 套 | 45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5.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涵盖办公领域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必须达到100%国产,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jhhzb@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19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本项目为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交注册成功截图(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 上发布。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翔、陈郑晰、陈炯恒
办公电话:0591-83053110
移动电话:18106022771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名称:某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联系人姓名:吴助理
电话:0591-2812091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电话:0591-28120081
采购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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