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202109180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详细的变更后内容,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附件”中黄色高亮部分。变更点如下。 1、对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中“应用平台建设方案”的评审标准,按采购需求或技术需求附件中载明的建设内容进行修改。 2、删除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中“安全保障能力”评审标准内“二级及以上”的要求。同时,为扶持中小企业,允许工商注册不满9个月,无法满足认证条件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合理的可予以计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十、其它要求或说明”增加“7、演示或陈述要求”。同时,按上述增加的要求对第三章“评审因素及标准”的“演示或陈述”评审标准进行修改。 4、删除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内“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授权的评估机构颁发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三级或以上认证证书的计5分,二级计3分,一级计1分,其他不计分,最高计5分”的内容,该点不再计分,本项分值做相应减少。 5、为扶持中小企业,对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进行修改。允许工商注册时间未达到认证、评估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合理的予以计分。 6、对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研发实力”的评审标准,对比采购需求及技术附件表述,修改软件著作权类别名称及数量、计分要求。 7、因计分点减少,调整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中“团队实力之项目经理”的评审标准,提高项目经理的职称、学历计分。 8、因计分点减少,调整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中“团队实力之技术负责人”和“团队实力之团队成员”的评审标准,提高四项证书分值及整体分值。同时将“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计分范围扩大为“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并删除“存在同类证书但为不同方向的不重复计分”的表述。 9、按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要求,补充技术需求附件中“3.1.2.1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一张图”中关于“大数据移动分析端”的要求和描述。 10、删除技术需求附件“4.3硬件设备清单”的“指挥中心”序号1.1“LED显示屏(指挥中心)”内“不小于7.29㎡”的描述。 更正开标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谢林衡 电 话:0731-88665970 地 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八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8100759010、0731-82159999 地 址:金星路与杜鹃路路口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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