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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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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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南粤药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4101、4113房(不可作厂房使用)(仅限办公) | 所在地区 | 440000 - 440100 | |
法定代表人 | 何尧 | 成立时间 | 2004-12-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经济类型 | A05006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67695295951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珠宝首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鲜蔬菜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仪器仪表修理;中草药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疗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电池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钟表销售;谷物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中草药收购;电子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 |||
职工人数 | 4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3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何尧 | 50 | ||
2 | 吴蕊 | 30 | ||
3 | 广东南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1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320.110000 | -396.750000 | -396.75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718.540000 | 2697.240000 | 21.290000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02-28 | 0.000000 | -18.690000 | -18.69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134.800000 | 3208.180000 | -73.380000 | |
备注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广东开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泰评字[2022]242号)显示: (1)至评估基准日,广东南粤药业有限公司因未及时缴纳租金已无法进行正常经营。 (2)被评估单位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新城支行的2笔贷款在到期后至评估基准日未按期偿还,其中2022年4月20日到期2,603,329.10元,2022年7月2日到期1,800,000.00元。 2.其他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开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泰评字[2022]242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粤审〔2022〕667号)以及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3.本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合同、担保事项等有关情况,对交易标的状况、价值及其存在的所有瑕疵、纠纷作充分了解,并全面估算买受风险。与此同时,受让方须承诺并保证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转让方已通过提供既有资产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材料,对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转让方不承担双方对标的企业理解差异的说明、解释、修订或补齐的义务。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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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广东南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99号702房 | ||
法定代表人 | 梁德星 | 注册资本(万元) | 650.000000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所属行业 | M73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大)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MA5ANXAH3X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0000%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440000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2-23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董事会决议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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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保证其遵守交易规则并履行承诺:1.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知悉并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信息公告履行受让方义务;3.无条件认可和接受转让信息公告中的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合同。 | |||
处置方法 | 一、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如合格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征集到一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1)在网络竞价中各合格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2)合格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本公告披露保证内容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二、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三、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四、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合格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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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信 息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FA10004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9个周期 | |||
加价幅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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