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吸尘车采购项目(三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吸尘车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17.130:17172/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已上传至采购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3]16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吸尘车采购项目(三次)
3.预算金额:80万元
4.最高限价:80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吸尘车1辆,供货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说明;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6.质保要求:质保3年
7.供货期: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___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_____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无需缴纳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文件相关条款。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阜宁县城河路和东风路交界口
联系方式: 1535152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超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路665号中国电信(长春路营业厅旁12楼)
联系方式:1338247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美玲,程玲娣
电 话: 15351522533,13382476316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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