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件设备

保标招标 > 硬件设备 > 招标信息 > 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凤城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4: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233.7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梅
项目联系电话0415-3823688
采购单位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凤城市医院街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820012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66号18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3823688
附件:
附件1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2-10 至 2023-02-16
撰写单位: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丽梅
(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82-00096
项目名称: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37,200.00
最高限价(元):2,337,200
采购需求:查看

管材采购约161吨,实际用量以最终决算为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全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备份文件邮寄地址:凤城市凤凰首府二号院十号楼二单元 贺女士15842505466
4、开标时,供应商须进行电子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本次开标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各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会议主题: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家河集镇区)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会议号:738 127 165
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3 日 09 点 30 分
7、参加开标会议的各供应商仅允许授权代表一人出席腾讯会议,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视频直播会议,并保证在会议过程中随时出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凤城市医院街6#
联系方式: 0415-8200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66号1805室
联系方式: 0415-3823688
邮箱地址: 18004258181@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12150000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梅
电话: 0415-38236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文章推荐:

【公告中】淮河路步行街主街新安商城支巷15号位的房屋租赁

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合肥公交集团国产信息设备采购及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改造

淮河路步行街主街新安商城支巷15号位的房屋租赁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