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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2023-01-04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202212069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450元/车(运输车载重须为8吨位/车。(最终以实际运输车次数为准),合同价=中标单价*实际运输车次数。车次数按照出堆放点和进分筛点的车次相同数(装载量同时达到满载和不超重,否则不计入车次)计算

最终报价总价或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或单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按后附格式)的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

6.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4日至2023110

地点:凡有意参加询价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1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原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贰份),以供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成交原则、方式

1.符合采购需求且单价报价最低;

2.网上报价为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5.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通知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八、询价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2000元,成交单位确定后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包含有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活动模式

远程不见面交易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详见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4009280095-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不间断审核。

(二)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询价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询价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星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星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刘经理 1801288688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经济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E座1901室

联系方式:顾工 0513-83109381

电子邮箱:xdhq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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