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慧市政(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D2025248CG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慧市政(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594,259.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智慧市政综合管理平台及专项应用软件定制化开发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2,533,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智慧市政综合管理平台及专项应用软件定制化开发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533,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自然月完成系统开发并验收通过(含资料归档移交),项目维保期1年。
采购包2(市政设施监测配套基础支撑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61,259.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市政设施监测配套基础支撑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61,259.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公告附件文件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公告附件文件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公告附件文件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公告附件文件格式提供),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市政综合管理平台及专项应用软件定制化开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
(2)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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