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县瓦埠湖东淝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邀
请
函
发 包 人: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邀 请 函
按照工作需要,现就采购淮南市寿县瓦埠湖东淝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服务邀请你单位参与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淮南市寿县瓦埠湖东淝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发包内容:为淮南市寿县瓦埠湖东淝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性绩效评价服务,具体为在满足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现场实施技术指导、工程变更指导、方案调整指导、环境绩效预测、过程资料搜集、监测数据分析等过程性工作,并出具项目后评价报告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使用。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包括文本编制、技术资料、人员工资、车辆使用费、保险、税费等费用。
六、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后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七、服务期限:与项目工程建设期保持一致。
八、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九、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11月5日下午前将投标文件盖章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如第一家中途放弃或因被审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废标的,则第二家递补;第二家不能履约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质量要求:中标人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发包单位,以便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人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合规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十一、成果形式
中标人应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如下成果:淮南市寿县瓦埠湖东淝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后评价报告及汇报PPT,包括以下内容:①现状基础、②工程概况、③调整工程内容分析、④中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⑤绩效目标调整情况分析、⑥评价结论等。
十二、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023年1月以来,承担过中央资金类项目可研(实施方案)或初设或评价报告编制相关业绩。
十三、其他事项
1.中标人须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实施,投标文件所列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实际参与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期间,应确保服务的快速响应。如工作需要,应委派至少一名项目团队成员到服务采购单位办公。
2.绩效评价报告所需的资料应由中标方在参与项目绩效服务中获取,招标方不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由招标方通知各邀请名单投标人参加报名并发放邀请函;本项目只接受邀请名单投标人,各受邀投标人以项目实施部门发放的邀请函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各受邀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和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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