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2025-2031年永川国唐物流重卡充电站工程建设项目(NY-永川)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5-B1540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建设费用预估不含税总金额【146.74792】万元,预估含税总金额【163.649425】万元:
①施工部分预估不含税总金额金额【54.40792】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不含税1.06655万元),含税金额【59.305225】万元(按9%增值税率预估,实际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税率为准);
②物资采购部分预估不含税总金额【92.34】万元,含税金额【104.3442万元】。(按13%增值税率预估,实际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税率为准)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重庆永川国唐物流重卡充电站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及汽车充电站高低压配电设备的安装调测,箱变入网测试,高低压电缆,高低压电缆安装,充电桩及桩体安装调测,监控系统和消防设施、以及全场的土建配套等相关工作。具体型号与规格、数量及基准价等如下:
重庆永川国唐物流重卡充电站工程量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 (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一、物资采购 | ||||||||
1、变压器 | ||||||||
1 | 欧式箱变 | 2000KVA-SCB13 | 套 | 1 | 450,000 | 450,000 | 13% | 508,500 |
2、高压电缆 | ||||||||
1 | 高压电缆 | ZB-YJV22-8.7/15kV 3*120mm² | 米 | 130 | 390 | 50,700 | 13% | 57,291 |
3、充电桩 | ||||||||
1 | 40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 | 400kW,双枪,输出电压范围:DC200-1000V | 套 | 5 | 66,380 | 331,900 | 13% | 375,047 |
4、低压电缆 | ||||||||
1 | 低压电缆 | ZC-YJLV-0.6/1KV 4*300+1*150mm² | 米 | 260 | 160 | 41,600 | 13% | 47,008 |
5、其他设备 | ||||||||
1 | 新建监控照明系统 | 室外19寸标准机柜、监控系统主机及保障15天视频存储、4套照明监控杆、7套监控摄像头、8套照明灯具、电源及控制电缆(详见设计图纸) | 套 | 1 | 22,000 | 22,000 | 13% | 24,860 |
2 | 新建道闸系统 | 新建道闸场地道闸系统 | 套 | 1 | 15,800 | 15,800 | 13% | 17,854 |
3 | 安全标示、标识牌 | 箱变警示标志、5套充电桩二维码、大型立柱广告灯箱、充电站信息公示及停车场引导标识 | 套 | 1 | 9,000 | 9,000 | 13% | 10,170 |
6、消防设施 | ||||||||
1 | 消防设施 | 灭火器箱5套,微型消防站1座 | 项 | 1 | 2,400 | 2,400 | 13% | 2,712 |
物资合计 | 923,400 | 1,043,442 | ||||||
二、施工采购 | ||||||||
1、全站施工 | ||||||||
1 | 充电站施工 | 包含但不限于充电站的场地配套、高低压配电及充电桩配套的全部施工内容。 | 套 | 1 | 347305(其中不含税生产费6809.90元) | 347,305 | 9% | 378,562.45 |
2 | 场地平整 |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充电站的场地土质换填、基础处理及弃方转运等。(详见设计图纸) | 平米 | 1260 | 156.17(其中不含税生产费3.06元) | 196,774.2 | 9% | 214,489.8 |
施工合计(含安全生产费) | 544,079.2 | 9% | 593,052.25 | |||||
其中施工部分安全生产费 | 10,665.5 | 9% | 11,625.40 | |||||
总计 | 1,467,479.2 | 1,636,494.25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代表适用/选择该项,□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项。(下同)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工期:乙方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建设交付,如遇突发情况需延期交付,完工期限以通知甲方通知为准。
2.3工程地点:重庆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2.4保修期:施工部分保修期为甲方验收合格后[24]个月;充电桩、变压器硬件等设备保修期为[6]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5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6月30日。
2.6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设备及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增值税发票: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开具发票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4企业许可: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3.5三类安管人员: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清晰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含养老保险)。
3.6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2年6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汽车充电桩施工/安装或高低压施工等)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3)上述业绩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7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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