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航信北京大兴分公司2025年大兴机场离港系统服务器MA采购 |
公告期 | 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 |
采购内容 | 本次合同约定相关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等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技术需求。 |
服务期 |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9月24日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
2.供应商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供应商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证照并加盖公章; | |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 |
5.供应商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提供书面承诺); | |
6.供应商不得使用经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审查存在网络安全问题隐患的配件及产品,供应商需配合采购方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并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才能签署采购合同,若审查未通过,本次采购终止(提供书面承诺); | |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三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
8.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
10.供应商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服务,不得转包或分包; |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近三年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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