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平南县某单位门禁系统建设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5年平南县某单位门禁系统建设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门禁系统硬件设备1项、集成服务1项,项目预算金额为39001.50元(不含税),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相关设备的集成服务并通过验收。
1.5保修期、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交付地点:平南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
类别 | 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元) |
设备部分 | 26548.67 |
服务部分 | 12452.83 |
供应商任一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投入2名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中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电工作业证。须提供服务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电工作业证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2.3正品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产品必须为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智能翼式单通道闸机、翼式单通道闸机出口闸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响应,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响应的均被否决。如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响应,代理商响应无效。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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