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智慧医院建设软硬件采购项目询价函
致各报价人:
我公司拟采购智慧医院建设所需软件、硬件设备一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供货期限
1.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内容有:软件、硬件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2.履约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5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硬件设备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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