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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cqs22c01341)公开招标重新启动公告

· 2022-10-08
data-v-1584848a>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CQS22C01341)公开招标重新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8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2C01341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01244AF 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1,800.00元 最高限价:9,601,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基础硬件和网络安全运维 1,959,900.00元 1 项 硬件设备安全运维:硬件设备安全运维包括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用户终端接入安全、使用安全等。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信息系统运维 4,048,800.00元 1 项 统计衔接:负责及时响应并解决用户应用问题,建立统一的问题资源库,提供问题的收集、梳理、分析、上报、反馈服务等。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视讯及支撑平台运维 3,593,100.00元 1 项 视频会议系统:负责解答、指导、处理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在视频会议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疑问和故障等。 最高限价总计:9,601,8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包均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0月8日 至 2022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经办人:谭焱文 采购人电话:023-6731958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39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敬杰 毛艺洁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169 675619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敬杰 毛艺洁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169 67561982 九、附件 公招服务-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重新启动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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