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某单位电子化建设项目(TLGLC)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某单位电子化建设项目(TLGLC)(项目编号:ZBZBD0000929ZX004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某单位电子化建设项目(TLGLC)。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主要包括电子化建设及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
本次比选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项目地点 |
1 |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比选文件 | 盐城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项目规模:257950.00元(含税)。
1.4★交货方式:送货到比选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具体以比选人指定地点为准)。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1.6★质量要求:设备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
1.7★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相关硬件质保由原设备厂家提供。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25795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14550.00元人民币(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2434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设备部分或服务部分任意一项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系统集成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招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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