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目 南通大学教学组团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0]120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大学科技楼A楼(科技实验楼34号楼西楼)装修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校园内
2.1.2建设规模:装饰改造面积约6000㎡,约80套房间。
2.1.3合同估算价:约59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科技楼A楼(科技实验楼34号楼西楼)6-13层约80套房间墙面、地面、顶面、水电改造、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09月02日 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 09时3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人 | 陈娟、杜赟 |
电 话 | 0513-85012247 | 电 话 | 13962943497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77366378@qq.com |
2024年08月19日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等,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原则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后续评审。
2、本工程报价一次性报价为准。
3、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 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15 ;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 ,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等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均不重新确定。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要求 | 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特别提醒: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须提供: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④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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