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854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油气产品
预算金额:226,800.00元
最高限价:226,800.00元
采购需求:共167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还应符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日用消费品
预算金额:203,100.00元
最高限价:203,100.00元
采购需求:共134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还应符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工业产品
预算金额:212,000.00元
最高限价:212,000.00元
采购需求:共135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还应符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农资产品
预算金额:7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元
采购需求:共50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还应符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2月20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本项目所有标包兼投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三(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磋商会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工作人员自备电脑及CA锁进行电子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DDZKZB@163.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磋商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各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磋商会议提出质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六道口街道新安街9-8号工商大厦
联系方式:0415-96315-2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联系方式:0415-4157666
邮箱地址:DDZK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637060900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 话:0415-415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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